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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子不住人水损公摊该不该交

发表于2013-05-03

万柏林区世纪花园的居民刘先生家房子空着,没有住人,每个月有几天洗洗衣服、浇浇花,用水不过1吨,却交了1.46吨的水费。刘先生觉得多出来的水费收得不合理,前两天,他通过社区协调了此事。
刘先生介绍说,儿子读高三,去年9月,全家人就在儿子的租了套房子,让儿子专心备考。“世纪花园里自己的房子就空下了,最多每个月回去看看,收拾收拾房子,洗洗衣服、浇浇花什么的。”刘先生说,每个月最多就能用1吨水,可每次交水费,都需要交0.46吨的公摊费,他觉得这样不合理,如果自己跟其他住户一样长期住在这里,交这个公摊费是理所当然的,可是,自己要跟他们交一样的公摊费确实很难让人接受。他多次找过物业公司,物业则表示只要用水超过一吨就得交公摊费。刘先生说,自己实在没有办法了,只能通过社区协调此事。
随后,西矿北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小区物业,相关负责人表示也有苦衷。公摊费用物业公司说了不算,钱都是交给自来水公司。小区的公摊费都是根据小区总水表和每栋楼的分户表计算出来的,不会存在乱收费的问题。如果住户确实能够提供未入住的证明,可以不交这笔公摊费,但只要他经常入住,“因为用水不多就不交公摊费,对于其他住户,也不公平。”
该负责人表示,像刘先生这样因种种原因不常住的住户很多,“有些住户确实没有入住过,只要这类住户将近期的电费单打印出来,电费单显示为0,就可以证明,也就不需要交公摊水费。”得到了物业的答复后,社区工作人员表示,将会和刘先生以及物业人员专门协商此事,刘先生也愿意接受社区的调解。

发表于2013-05-04

房子不住人水~^o^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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